代办二次装修消防开工证,代办小面积装修消防开工证,代办消防报审开工证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
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
我公司专业从事对公共聚集营业性场所开业前的消防备案、消防报建、报审、报验、检查、消防图纸设计、蓝图盖章,消防证的代理工作。精通报批、报审等环节的政策法规及办理流程,办理消防手续更加方便快捷;
消防报审电话:
联系人:毛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