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区分个人码与商家码?
目前来看还比较模糊,意见稿是这么说的: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有制定收款条码、分类管理制度的责任。到底是统一,还是自己制定,目前还在研究中。
央行于2021年10月出台《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通知》印发【2021】259号:划重点:
1、POS收单实行“一机一户”的严格管理,3月1日起经营款通过联结对公户的POS机收款了。POS机不允许联结私卡经营性质的款了。
2、限制个人收款码(即个人支付宝二维码和微信二维码)远程收取经营款:
对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其收款码(支付宝二维码和微信二维码)要进行分类管理,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有经营活动的划入特约商户范围,各个终端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单位支付宝二维码和单位微信二维码),并按照特约商户条码收付款进行严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