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众对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深恶痛绝。
在公安机关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开展的相关案件调查中发现,使用出租出售的个人收款码、改造支付受理终端、申请虚假商户等是犯罪分子常用手段,给许多个体商户带来资金损失。
央行此次出台相关要求,“2022年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禁用于经营性服务”及“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
正是为了加强行业管理,堵住漏洞,斩断非法链条,更好地保障个体商户资金安全,守住老百姓“钱袋子”。
11月26日上午,一则“微信支付宝将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的话题冲上了热搜。
事实上,央行新规并非对收款码的商用完全禁止。
通知明确强调了收款码分为个人和经营用收款码,经营用收款码不在通知限制之列。
其中,将受到约束的主要是个人静态收款条码。
使用“个人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个人收款码的,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但消费者日常支付体验和感受不会受到影响。
如果消费者在早点摊购买煎饼果子习惯用手机支付,仍然可以用扫码等方式付款,没有任何变化。
如果卖菜的商贩此前就已经使用经营收款码收款,也不受任何影响。
另外,按照相关要求,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至于哪些用户属于“具有明显经营特征”,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标准。
通知将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人民银行有关人士表示,在相关要求实施之前,支付服务机构必须要全面、充分评估客户正常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务解决方案,确保服务成本不升、服务质量不降。
收款服务机构有义务免费为商户提供商用收款码,商户只需要提供必要的身份核实信息。
人民银行表示,人民至上、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一直是监管部门制定政策的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