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了区文化旅游局颁发的图图书零售许可的企业或拥有北京市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图书批发许可的企业,在从事图书销售过程中的销售环节到2023年12月31日的增值税是减免的,一分钱都不交。具体政策参考: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腊冲》(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念局扮)第二条的规定:自仔灶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向从事文化用品销售的企业老板可以享福了。不用交增值税了。
图书零售或图书批发免税其他资料:
一、免税政策享受范围。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图书,是指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书号(ISBN)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不包括报纸、期刊、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等。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为批发、零售环节,不包括印制、出版环节。二、纳税人的图书批发、零售销售额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后,在发票开具、会计核算等方面有何具体要求。纳税人从事图书批发、零售业务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兼营应税(如期刊)、免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免税政慎斗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兼营应税、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按下列公式对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进行划分:增值税免税项目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享受增值税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合计÷当期全部销售额合计
法律依据弯含:《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埋孝笑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